当前 巴哈伊历:
51.问:关于净体礼,已有启示“找不到水行净体礼的人可先重复五遍‘奉上苍,那至为纯洁者、至为纯洁者之名’”,在天气特别寒冷时,或者手或脸受伤时,是否也允许诵读这句经文作为替代?
答:天气特别寒冷时,可用温水。如果脸上或手上有伤,或由于其他原因,如疼痛,使用水将有害于其身体时,则可诵读特别启示的经文以代替净体礼。
52.问:诵读特别启示的经文以代替消灾祷文是否是强制性的?
答:是非强制性的。
53.问:关于继承权,当有同父同母所生兄弟姐妹时,母亲带来的兄弟姐妹是否也应得到一份遗产?
答:他们无继承权。
54.问:祂——愿祂得颂扬——说,万一死者的儿子在其父亲有生之年去世而留有子女,那么他(她)们将继承其父亲的那份遗产,如果是女儿在其父亲有生之年去世,该怎么办?
答:她应继承的份额,必须按经书上的规定在七种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55.问:如果死者是女性,“妻子”的那份遗产应分给谁?
答:“妻子”的那份遗产分给死者的丈夫。
56.问:关于规定用五条布包裹死者,五条是指用五条迄今为止惯用的布,还是指用五条全长的裹尸布,一层层包裹?
答:其意思是用“五条布”。
57.问:关于启示的某些经文的不一致性。
答:许多启示的书简未经检查审核,便按原样发送。后来又按吩咐在上苍面前宣读并顺应人们的语法习惯,以便对付那些圣道的反对者们吹毛求疵。另一原因是:人们看到由先驱者——愿除祂之外所有人的灵魂都为了祂而奉献出来——开创的新风格,在遵守语法规则上具有相当自由的特点;因此,神圣经文以后便以一种为了便于理解和表达的准确,而顺应当代用法的形式启示给世人。
58.问:关于神圣经文:“旅行时,倘若要在某个安全的地点停下来休息……都应该行一次跪拜礼,以代替每一次未作的义务祈祷”:这是因处境不安全而不能作义务祈祷的补偿手段,或是在旅行中完全中止义务祈祷,而用行跪拜礼代替?
答:如果到了应作义务祈祷的时刻,却没有安全的地方,那么旅行者一旦到达安全环境,应立即行跪拜礼以代替未作的义务祈祷。最后一次跪拜之后,应双腿交叉而坐,诵读指定经文。只要有安全的地点,在旅途中不可中断义务祈祷。
59.问:如果旅行者已停下来休息,到了义务祈祷的时刻,那么他该作义务祈祷,还是行跪拜礼作为代替?
答:除非处境不安全,否则不允许不作义务祈祷。
60.问:如果因为未作义务祈祷而要求行一定次数的跪拜礼,是否在每次行跪拜礼之后都要重复念指定的经文?
答:只需在最后一次跪拜礼结束后诵读指定经文。每次跪拜礼后不要求分别重复经文。
61.问:如果在家里没有作义务祈祷,是否可用跪拜礼来补偿?
答:为答复先前的一些问题,前面已写道:“关于行补偿性的跪拜礼这一规定,既适用于在旅途中,也适用于在家中。”
62.问:如果为了其它目的已行了净体礼,这时到了义务祈祷的时刻,这些净体礼是否已足够,还是需要再行净体礼?
答:这些净体礼已经足够,不须再行净体礼。
63.问:《亚格达斯经》上规定,由九遍拉卡构成的义务祈祷必须在中午、清晨和夜晚进行,但《义务祈祷书简》[ 其中有目前使用的三篇义务祷文。]上的规定似乎与此不同。
答:《亚格达斯经》上的启示涉及一种不同的义务祈祷。若干年以前,包含那篇义务祷文的《亚格达斯经》的一些规条,出于明智的原因,是分开记载并和其他圣文一道送走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保护它们。这三篇义务祷文是后来启示的。
64.问:关于时间的确定,是否允许用时钟或手表?
答:允许用时钟或手表确定时间。
65.问:在《义务祈祷书简》中启示了三篇祷文,是否要求诵读三篇义务祈祷?
答:只要求诵读三篇祈祷文之一,随便哪篇都行。
66.问:为清晨祈祷而行的净体礼对中午的祈祷有效吗?同样,中午行的净体礼在夜晚是否还有效?
答:行净体礼与作义务祈祷是联系在一起的,行净体礼是为了作义务祈祷,所以每次祈祷都必须重新行净体礼。
67.问:关于长篇义务祷文,要求肃立,面向上苍,这似乎表明不必将脸转向崇拜朝向点,是这样吗?
答:其意向是面对崇拜朝向点。
68.问: 关于神圣经文:“每日拂晓和黄昏,你们都要诵读上苍的文”。
答:上苍的经文指从圣语天堂所降示的一切,诵读上苍的经文的必要条件是圣洁的信徒渴望并热爱诵读上苍的圣言,以快乐喜悦的心情诵读一句经文、甚至一个词也胜过细读许多经书。
69.问:在立遗嘱时,一个人能否在缴清胡辜库拉和偿还债务之后将他财产的某部分捐赠慈善事业,或他是否只有权分出一笔丧葬费,其余财产须按上苍确定的方式在指定的各种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答:个人有全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他能缴清胡辜库拉,并偿清债务,那么他遗嘱中所记录的一切,所含的任何宣告都可被接受。诚然,上苍准许他按自己希望的方式处置上苍恩赐他的财产。
70.问:死者佩戴指环是否只针对成人而言,能否用于未成年人?
答:只有成年死者才佩戴指环。同样,安葬祷文也只用于成年死者。
71.问:如一个人想在阿劳尔月之外的时间斋戒,是否准许?如果他已发愿守这种斋戒,是否有效,并被悦纳?
答:斋戒的规定已有启示。如果有人发誓为上苍而斋戒,以这种方式还一个愿,或实现其他目的,这是准许的,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尽管如此,上苍——愿祂的荣耀得颂扬——的愿望是发愿应以有利于人类的目的为导向。
72.问:又一次询问有关住宅和个人衣服的问题,在没有男性子孙的情况下,这些东西是否归正义院,或是象其余财产一样分配?
答:三分之二的住宅和个人衣服留给女性子孙,三分之一归正义院,上苍把正义院作为人民的金库。
73.问:在一年的耐心等待期结束时,如果丈夫拒绝离婚,妻子该采取什么办法?
答:一年的耐心等待期一结束,离婚即生效。但是必须有知道这段时间始末的见证人,在需要时,可传唤他们作证。
74.问:关于老年的定义。
答:对阿拉伯人而言,老年指年龄的最大极限,而对巴哈伊教信徒而言,老年规定为七十岁以上。
75.问:关于徒步旅行者斋戒的时间极限。
答:限定时间为两个小时,若超出,准许破斋。
76.问:关于斋月期间从事重体力劳动者的守斋问题。
答:这类人可免除斋戒,但是,可通过私下少量进食的方式来表示对上苍的律法和斋戒的崇高地位的尊重。
77.问:为义务祈祷而行的净体礼是否须在念九十五遍“至大圣名”前重复?
答:不必再行净体礼。
78.问:关于那些可能是丈夫买给妻子的衣服、珠宝:在丈夫死后,这些东西是否要在他的继承人中分配,还是只给他妻子?
答:除了穿过的衣服外,其他一切,如珠宝或其他物件,除了那些已被证实是送给妻子的礼物外,其余的都属于丈夫。
79.问:关于根据两名公正的见证人提供证言证实一些事情时,公正的标准问题。
答:公正的标准是在大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上苍的所有仆人,无论属于何种信仰或教派,他们的证言在上苍的宝座前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80.问:如果死者没有履行缴纳胡辜库拉的义务,也没有偿清其他债务,是从他的住宅、个人的衣服和其余财产中扣除相应比例的份额来付清,还是将住宅和个人衣服留给男性子嗣,因此这些债务必须用其余的财产来解决?如果其余财产不够,该如何清偿这些债务?
答:未偿还的债务和未缴纳的胡辜库拉应由财产的剩余部分解决,但如不够,差额应从他的住宅和个人衣服中补足。
81.问:诵读第三篇义务祷文时应坐着还是站着?
答:最好的、也是最适当的方式是态度谦卑地站着。
82.问:关于第一篇义务祷文,规定:“无论什么时候一个人发现自己处于谦卑和敬仰状态,便该作义务祈祷,”是二十四小时内作一次祈祷,还是更频繁呢?
答:二十四小时进行一次祈祷已经足够,这是圣令之舌所规定的。
83.问:关于“清晨”“中午”和“夜晚”的定义。
答:指日出、日中和日落。允许作义务祈祷的时间是从清晨到日中,从日中到日落,从日落到日落后两小时。上苍,那两大圣名之主,掌握着权力。
84.问:是否允许信徒与非巴哈伊教信徒结婚?
答: 准许娶或嫁非巴哈伊教信徒,当主登上祂慷慨与恩典之宝座时,作了这样规定。
85.问:关于安葬祷文应该在下葬之前还是之后诵读?是否要求面对崇拜朝向点?
答:诵读此祷文应在下葬之前举行,至于朝向点问题:“无论转向哪方,那里就是真主的方向。” [《古兰经》2∶115 (译文引自马坚译《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中译者)]
86.问:正午是诵读两种义务祷文——在正午诵读的短篇祷文和可在早、午、晚诵读的中篇祷文——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必要行两次净体礼?一次足够了吗?
答:不必重新行净体礼。
87.问:关于乡村居民的聘礼(嫁妆)以白银支付的问题:意指新娘还是新郎,还是指两者?如果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乡村人口,该怎么办?
答:新郎的永久居住地决定聘礼(嫁妆)支付的标准。如果他是城镇居民,聘礼(嫁妆)应付黄金,若为乡村人口,则付白银。
88.问:一个人是城镇居民还是乡村人口,其决定标准是什么?如果一个城里人在乡村居住,或是一位乡村人住在城里,都打算长期定居,适用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出生地是否是决定性因素?
答:决定标准是永久居住地,必须遵守上苍在经书上的规定。
89.问:在神圣书简中已启示,当一个人得到相当于十九密塞坷黄金的财产时,他应该为这笔数额缴纳“上苍的权利”,请解释一下,这十九密塞坷黄金中该缴纳多少?
答:根据上苍的规条,确定为总额的百分之十九,以此为基础进行计算,然后可确定十九密塞坷该缴多少。
90.问:当一个人的财富超过十九密塞坷黄金时,是否增加另外十九密塞坷黄金后才须缴纳胡辜库拉,或有任何增加,都该缴纳?
答:增加的总数低于十九密塞坷黄金,可免缴胡辜库拉,直到总数达到又一个十九密塞坷黄金时,才须缴纳。
91.问:关于纯净水,到何种程度被认为已经使用过?
答:少量的水,如一杯或二、三杯,在洗完一次脸和手之后,必须被认为是用过的水。但一库耳(Kurr)[ 相当于15立方米的水量。] 或者更多的水在一、两次洗脸之后,仍无变化,不反对再用,除非这三方面[ 颜色、味道、气味。] 之一已改变,如颜色已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用过之水。
92.问:在一篇用波斯文写的关于若干问题的论述中,规定十五岁为成年的年龄,是不是婚姻也以成年为条件,准不准许提前结婚?
答:在上苍的经书上已要求必须双方同意,由于无法确定未成年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因此婚姻要以成年为条件,不准许未成年人结婚。
93.问:关于病人的斋戒和义务祈祷问题。
答:事实上,我说义务祈祷和斋戒在上苍的眼中占有崇高地位。然而,只有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其功效。健康状况不佳期间,不可履行这些义务,这是上苍——愿祂的荣耀得颂扬——一贯的指令。那些留心遵守祂的规诫的男女们蒙福了。一切赞美归于上苍,是祂降示了经文,祂是不容置疑的证据的启示者。
94.问:关于清真寺,礼拜堂和寺庙的问题。
答:为崇拜唯一真神而修建的建筑,如清真寺,礼拜堂、寺庙之类,只能用于纪念上苍的圣名,而不能用作其他目的。这是上苍的规定,任何违背这一规定的人肯定都是有罪的。不能怪罪建筑者,因为他为上苍做了他该做的事,他已得到,也将继续得到他应得的报偿。
95.问:关于业务地点的家具陈设,为个人工作或职业所必须,是不是该缴纳胡辜库拉,或按有关家用设备的规定对待?
答:按有关家用设备的规定对待。
96.问:关于为避免贬值或损失将托管的财产转换为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财产问题。
答:这是一个用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为防止贬值或损失而将托管的财产转换为其他形式,只要交换物是等值的,就准许这样做。诚然,主是阐释者、无所不知者、祂确然是命定者、亘古常在者。
97.问:关于冬天和夏天洗脚的问题。
答:两种情况下都一样,最好用温水,但也不反对用凉水。
98.问:关于离婚的又一问题。
答:由于上苍——愿祂的荣耀得颂扬——不赞成离婚,因而关于这一问题没有任何启示。但是,从分居之日起到一年结束时止,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一直被告知有关情况;如果一年结束时尚未和解,即可离婚。此事必须由正义院受托人任命的城市宗教执法官登记入册。遵守这一程序很重要,以免那些通情达理者伤心。
99.问:关于磋商。
答:如果第一组人的磋商以意见不统一而告终,应增加新成员,然后抽签决定至大圣名之数,或多于此数,或少于此数的人选。随后,重新开始磋商,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都应服从。如果意见仍不统一,需再次重复同样的过程。然后,必须服从多数人的决定。诚然,祂指引自己喜爱的人走正道。
100.问:关于继承权。
答:关于继承权,元点——愿除祂之外所有人的灵魂都为祂奉献出来——已经命定的是让人满意的。所有存在的继承人都应该得到分配给他们的那份遗产,剩余部分的书面清单必须递交至高无上者的法庭。权威之源掌握在祂手里。祂依其所愿命定一切。关于此事,在神秘之地[ 指亚德里安堡。] 启示了一条律法,暂时将下落不明的继承人的遗产分给实有的继承人,直到建立正义院并颁布有关规定为止。那些和亘古美尊同年移居的人的遗产已给了他们的继承人,这是上苍赐予他们的宏恩。
101.问:关于被发现的宝物的律法。
答:如找到宝物,发现者有权享有三分之一,另三分之二由正义院用于大众的福利。这一规定在正义院建立之后执行,在此之前交当地信得过的人保管。确然,祂是统治者、命定者、无所不知者、全晓者。
102.问:关于不产生任何利润的不动产是否须缴纳胡辜库拉的问题。
答:上苍的规条是不动产若不能产生收入,也就是说,未能由之获利,则免于缴胡辜库拉。诚然,祂是统治者、博施济众者。
103.问:关于神圣经文:“在白昼和夜晚变长的地区,祈祷的时刻可用时钟……校准 。”
答:这节经文仅指那些边远地区。在长度变化只不过几个小时的地区,这一规定不适用。
104.在《阿巴·巴迪书简》中,启示了这句经文:“诚然,我们已谕令每一位儿子孝顺父亲。”这是我们在上苍的经书中颁布的赦令。
105.在另一封书简中,启示了这些尊贵的圣语:穆罕默德啊!亘古常在者已将脸转向祢,提到祢的伟名,劝告上帝的子民教育子女。如果一位父亲忽略了永恒君王之圣笔在《亚格达斯经》上写下的这条最有分量的诫命,他将失去做父亲的权利,被上帝认为是有罪的人。把主的训诫牢记在心,并坚定遵守的人幸运有加了。事实上,上苍给祂的仆人们的命令将有助于他们,有利于他们,使他们亲近祂。祂是命定者、永存者。
106.祂是上苍——愿祂得颂扬,那权威与大能之主! 唯一的真神——愿祂的荣耀得赞美——已派遣了先知和蒙选者,用正直和理解的活水来养育人类生存之树,也许从这些树会显现出上苍置放在其最深处之物。显然,每棵树结一种果实,不结果的树只适合作柴烧。这些教育者所说所教的目的,都是维护人的崇高地位。那些在上苍之时代坚守祂的训诫、且没有偏离祂真实的根本律法的人幸运有加了。最适合于人类生命之树的果实是可靠与虔敬,诚实和诚恳,但是在承认上苍——愿祂得颂扬与赞美——的独一性之后,最重要的是尊重你们的父母应有的权利。这一教导已在所有上苍的经书中提到过,并由至尊之圣笔再次重申。思考满怀慈悲的主在《古兰经》上启示的内容吧,祂的启示是至尊圣言:“你们要敬拜上苍,祂是无双者;对你们的父母要体贴敬爱……”你瞧,对父母的体贴和承认唯一真神在这里是如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有真正智慧和理解力的人,那些看见和感知的人,那些阅读和理解的人有福了,那些遵照上苍在过去的神圣经书上和这本无与伦比的、美妙的书简中的启示的人也有福了。
107.祂在其书简之一——愿祂的圣言得颂扬——中启示道:在有关札卡特的问题上,我们同样命令你们应遵循《古兰经》上所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