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1月14日,巴黎卡蒙大街4号
巴哈欧拉教义的第十项原则是性别平等。
上帝创造万物是成双成对的。在人类、野兽和植物这三个王国里,所有的创造物均分成两种性别,而它们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植物世界里有雄性植物和雌性植物;它们具有同等权利,平分其种类的优美;虽说结果的树确实比不结果的树要优越一些。
在动物世界里,我们看到雄性动物与雌性动物的权利相等,它们共享其种类的优点。
从这两个低级的自然王国我们可以看出,不存在一种性别比另一种性别优越的问题。可是在人类世界中,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女性被视为低人一等,她们不享有与男人同等的权利和待遇。这种状况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教育所致。上帝造物是没有这种区别的。在上帝眼里,一种性别并不比另一种更优越。既然如此,为什么一种性别要坚持另一种是低等的,不给她应得的权利和待遇,好像上帝授权他们这样做似的呢?如果妇女享有与男人一样的教育机会,其结果一定会表明两性在学识和才智上是不相上下的。
而在某些方面,妇女却比男人优越。她们更温良,更敏感,具有更强的直觉。
无可否认,目前妇女在许多方面落后于男人,但这种暂时的落后是因为缺乏受教育的机会。女人的基本生存能力比男人要强,因为男人在生活上依赖她。
如果母亲受过教育,那么她的孩子也一定会得到良好的教养。如果母亲聪明,那么她的孩子就会被引导上智慧之路。如果母亲信教,她就会教导她的孩子怎样热爱上帝。如果母亲有道德,她就会把她的孩子引上正直之路。
显然,未来的一代依靠现在的母亲。难道这不是妇女的一项重大责任吗?难道她们不需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来使自己充分具备担当这项任务的资格条件吗?
因此,要是妇女这个如此重要的角色,因为受教育不足而不能获得其伟大生活使命所要求和必备的完全胜任能力,那上帝一定是会不高兴的!神圣正义要求两性的权利必须受到同样的尊重,因为在上天的眼里一性不比另一性优越。在上帝面前,尊严不取决于性别,而取决于心灵的纯洁和明亮程度。人的美德应该是人人皆有的!
因此,妇女必须为完善自身而努力,要在各方面与男人比翼齐飞,要在所有落后的方面迎头赶上,唯其如此,男人才会不得不承认她们的同样才能和成就。
欧洲妇女比东方妇女进步更大,但在很多方面仍需继续努力!学生们在学完一个学期后要进行考试,以测定每个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妇女的进步也同样需要检验。她们将用实际行动而无须用言语来表明她们的力量。
我希望,不论是东方妇女,还是她们的西方姐妹,都要迅速进步,直到人类达致尽善尽美。
上帝的恩泽施予所有的人,给所有的进步提供力量。一旦男人承认了妇女的平等地位,她们就不必为她们的权利而斗争了!巴哈欧拉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性别平等。
妇女必须做出更大努力来获得灵性的力量,增长才智和美德,以她们的觉悟和努力推进人类的团结。她们必须满怀激情地工作,将巴哈欧拉的教义广为传扬,这样,上帝恩惠的光芒就能普照世界各国人民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