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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人类的成长与发展

 

  问——您对于一些欧洲哲学家所持的有关生命之成长与发展的理论作何评论?
 
  ——这一话题我们前些天已讲过,不过我们还要再谈谈。概括地说,这个问题要由物种是否出自本源来定论——即人种是自其初始就有的呢,还是后来由动物进化来的?
 
  某些欧洲哲学家们认为,物种是进化的、发展的,甚至其变异和改换也是可能的。他们为这一理论提供的一个依据是:通过地质学的专门研究及考证,已清楚地表明植物的存在先于动物,而动物的存在则先于人类。他们认为植物和动物的种类都已发生了变化,因为从地层内的一些化石中,他们已发现了从前存在而现已灭绝的植物,它们都进化了,从其强度、形式及外观上都发生了变化,因此,物种也更改了。同样,在地层化石中有一些动物的种类也发生了变异。其中之一就是蛇,有迹象表明,蛇曾是有足的,只是随时间的流逝而退化消失了。同样在人的脊椎上有迹象足以证明,如同其他动物一样,人曾有过一条尾巴。那条尾巴曾经是有用的,但随着人的进化,它不再有用,所以就渐渐消失了。就象蛇,它避居地下,成为蠕行动物,足不再需要,便消失了,但它的痕迹仍在。主要的论断就是:某些器官的现存痕迹表明这些器官以前曾存在,而因为现在不再有用,它们便逐渐消失。所以那些完善而必要的器官保留了下来,而那些不需要的则随着物种的变异逐渐被淘汰,但其痕迹依然存留了下来。
 
  对这一论断的回答首先是:动物之存在先于人类这一事实并非物种演化与变异的证据,也非人是由动物界上升至人类世界的证明。因为,这些各不相同的生命既确实是各自出现的,人类的诞生就有可能晚于动物。所以,我们考查植物王国时看到,不同果树的果实并不同时成熟,相反,是先后有序的。然这种先后并不能证明一棵树上迟熟的果子是由另一棵树上早熟之果所生。
 
  其次要说的是:这些器官的细微征象和痕迹或许有其尚未被认知的重要原因。有多少存在物是我们仍不明究竟的啊! 因而,生理学——那门关于生理构成的学问——都记录着:动物颜色、人类毛发与唇红程度存在差异的原因,以及鸟类羽毛色彩多元化的原因,还是不得而知、隐而未现的。但我们知道,眼睛瞳孔为黑色才能吸收阳光,如果变成别的颜色——如纯白色——就不会吸收太阳光了。因此,由于我们已提及的许多事物的原因还不为人知,很可能这些器官痕迹的原由和奥妙无论在动物身上还是在人身上都同样仍是一个谜。当然其中定有原因,只是现在还不知道而已。
 
  说到第三点,就算我们假设某些动物,甚至人,曾经拥有某些现已消失的器官;这也不是物种变更进化的充分证明。因为人从最初的胚胎期直到成熟阶段,要经过不同形态和外观的变化。他的特性、他的形体、他的外貌和肤色都在变化;他从一种形体变为另一种形体,从一种面貌变为另一种面貌。然而,从其胚胎期之初,他就是人类之种——即它是个人类胚胎而不是动物的胚胎;只是起初这并不明显,而是后来才变得显而易见的。举个例子,让我们再假定人类曾经与动物是相象的,而现在他进化并变了样。如果这一假设成立,它也仍不能成为物种变化的证据。不,如前面所提及的,那不过是一个过程,就象胎儿变化发育直至达到理性的完美境地一样。要说得更清楚些,我们又假定人类曾用手足爬行,或有过一条尾巴;这类变化也只是如母体子宫中胎儿的变化一样。尽管它千变万化,并不断成长发育直到获至完善的形式,但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独特的物种。在植物界我们也看到原本的类属并未改变,而形状、颜色、大小却会发生变化乃至进化。
 
  概括地说,就象人在母体之内,要经历不同的形态与模样,并发生变化与发展,然而从胚胎期之始就一直属于人类一样——人类自从存在于这个地球母岩之初就是一个独特的物种——即,人;他只有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地逐渐进化。所以,这种外貌的改观,某些器官的进化,这种发展与成长,即使我们承认其发展与进化的真实性132,也不能因此否认物种的本源性。人类自始便处于这种完善的形式与组构之中,并具有获取物质和精神之完美的潜能和趋向,他是“我们将以自己的形象造人”这句话的体现。人只是变得更可爱,更美丽,更优雅。文明把他带出了野蛮状态,如同野生的果子,经园丁的培育而变得更为甜美可人、更加鲜嫩精致了一样。
 
人世间的园丁就是上帝的先知。
 
注释:
132. 比如说,假定我们承认人曾经四足爬行,或者有过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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