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的理解力对上帝能了解到多少?
答——这个话题需要大量的时间,要在饭桌边解释清楚并非易事,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简要概述一下吧。
要知道有两种人类知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对其特性的认识。事物的本质要通过事物的特性来认识,否则,它就总是未知的、隐蔽的。
由于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即使是对被创造的有限的事物的认识,也只是对其特性而非对其本质的了解,又如何在本质上领悟那无限的神圣实质呢?因为任何事物为人所知的都只是其特性而非其内在实质。比如,太阳的内在实质是未知的,但由於其光和热的特性而被了解。人的内在本质是隐晦而未知的,但它通过其特性得到表现而被认识。因此万物都是通过其特性而非通过其本质而被了解的。尽管人的思维包罗万象,外界事物它都有所认识,但这些事物所被认识的仅是其特性,并非其本质。
因此,那永恒之主,那神圣得超乎于一切理念的上帝如何会以其本质而为人所知呢?这就是说,既然事物只能通过其特性而非其本质而被认识,当然那神圣实质就其本质而言是不为人知的,仅其特性为人知晓。再说,现象性实体又如何能包容先存之实质呢?因为理解是包容的结果——必须包容,才可以理解——而那一统之本质则包罗了万象却又不为之所包容。
此外,在自然界中,所处境况的差异也是对理解的一种障碍。比如,矿物属於矿物界,无论它怎样升华,都无法理解生长力;植物、树木不论其如何发展,都不能想象视觉和其他感官能力;而动物也无法想象人的境况——即他的精神力量。境况差异是认识的一种障碍;低层次的无法理解高层次的。那么现象性实体又怎能理解先存之实质呢?所以了解上帝是指对其属性的认识和理解而非对其实质。这种对属性的认识也是跟人的接受能力相对应的,而不是绝对的。哲学就是对存在着的事物之实质的理解,且跟人的接受能力相适应。因为现象性实体所能理解的先存之属性仅限于人的接受能力之内。神性的奥秘必圣洁而超乎於众生的理解,因为一切所能想象的都只是人所理解的,而人的领悟力并不能包容神圣精髓之实质。人所能理解的只是神圣的属性,那种表现在大千世界中及人类灵魂深处的、可见的光辉。
当我们观察这个世界及人的灵魂时,我们会看到各种神圣美质的奇妙迹象,清晰而明了;因为万物的实际存在都在证明着那普世实质。神之实质可比作太阳,它居其庄严的至高之处普照四方,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灵魂都承受着它的光辉。如果没有这种光亮的存在,生命也就不存在了;故万物众生都是关于它的某种表达并都分享到一线光、一份亮。上帝种种美质、恩典和属性的光辉闪耀着,并由那至为完美的圣人——即那独一无二的、上帝至高显示者的实质放射出来。其余众生都只能惠受一线光明,但那至高显圣者却是这太阳的明镜,这圣阳则以其全部的美质、属性、表征和奇迹显示于其中。
要认识神之实质是不可能、也是不可及的,然而认识上帝显圣者就是认识上帝,因为其恩典、其光辉及其神圣之特性都在他们身上表明了。所以,人只要认识了上帝之显圣者,他就认识了上帝本身;倘若他忽视对神圣显示者们的了解,他便失去了对上帝的了解。由此可确定并证明神圣显示者乃是上帝之恩惠及其种种表征和美质的中心。得福的是那些接受来自于已经启明的神圣破晓处、那神圣恩泽之光的人们!
希望那些上帝之友们能象一股吸力般,从那个根源的本身吸取这些恩典的精华,以便带着这样的光彩和表征站出来,去作那实质之阳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