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伊信仰的各种教务管理决策通常以集体磋商的形式产生,这是巴哈伊信仰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决策程序和方式。磋商原则是巴哈欧拉提出的。他说:
磋商和同情心是照耀神圣智慧天庭的两道明光。你们凡事都要一起磋商,因为磋商能够增进理解,指引方向。
磋商有助于明达事理,化推测为确知。在黑暗的世界里,磋商是一盏指路明灯,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有待完善和成熟。天赋理解力通过磋商才能成熟起来。
阿博都-巴哈称磋商为“属灵的商讨”,其宗旨是探求真理,求得共识。每个参加商讨的人应坦诚相见,放弃个人的好恶和自私的动机,彼此分享经验和意见。可以说,阿博都-巴哈奠定了“巴哈伊磋商”的基本形式。他对教友作出如下要求:
(巴哈伊灵体会的)成员应该以避免出现不良气氛和争执的方式一起磋商。要做到这一点,每一位成员都必须畅所欲言,直抒己见。若有异议,也不必介意,盖不经充分讨论,便无从求得真知,若无意见交锋,哪来真理火花。讨论之后全体达成一致,善哉!假如意见仍不统一(但愿不会),就要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我们还必须牢记在心:圣道的主导原则不是独裁武断,而是谦逊和蔼地相处共事;不是专横霸道,而是坦诚和友爱地协商共议。若不具备真正的巴哈伊精神,便做不到既宽厚待人又坚持正义;既追求自由又懂得服从;既要求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又能够自甘屈让、克己从人;既保持警觉、审慎和小心,又表现出随和、坦白和勇气。
经教友们自由和慎重地选为其代表的人,他们肩负责任之重大和严肃,与那些选举他们的人所尽之义务相比,有过之无不及。他们的职责不是发号施令,而是协商共议,集思广益。他们不但要凡事相互磋商,还要尽可能多地咨询他们所代表的人。他们绝不可自视为圣道的精英,在能力或品格上高人一等,是教义和原则的唯一促进者。他们应该以非常谦逊的态度履行职责,以开明的思想、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心,以坦率、有礼,以对教友、圣道及人类福祉与利益的热忱努力工作,从而赢得不单所服务的人的信任、衷心支持和尊重,还有他们的敬佩和爱戴。
巴哈伊的磋商通常是按照这样的程式进行的:一,收集有关资料,并且这些资料得到所有与会者的认可。二,查询与议题有关的教义原则。三,完全与坦诚的讨论。四,作出决议。如果最后意见仍不统一,则经由表决,按多数原则决定。
守基·阿芬第则将磋商原则进一步推行到巴哈伊的所有集体生活中。他在一封信函中作了这样的指示:
构成行政基本法则之一的磋商原则,应该适用于涉及信仰集体利益的一切巴哈伊活动。因为只有通过合作和不断地交换意见和看法,圣道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和加强。个人的积极性、能力和智慧,尽管是不可缺少的,但倘若得不到集体的智慧和经验的支持和丰富,是不可能成就伟大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