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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概念是道德教育体系的基础。它的大意是:为了能在过渡期有效地行动,我们在此所设想的道德之人必须具有很强烈的目的感。善良,其被动的定义——少管闲事,不伤害任何人。这个从古至今都是只能促进压迫的名词,自然不再适合我们这个时代,也不足以说明一个有道德的人必须是有目的的。我们将在道德教育的新方法里仔细地探讨这种有目的的本质。
首先,我提议,当每个积极的人同时面对自身的转变和社会的转变时,他的道德目的必须是双重的。就个人而言,它指一个人巨大潜力的发展,包括那些人类特有的美德和品质;也包括一个人非凡的天赋才能和特征。就社会而言,它指通过奉献,提高整个人类的福利。
双重目的感的这些内容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因为人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影响环境,反过来,人又受社会结构和进程的影响。下面引用另一段话:
“我们不可能把人心与我们周围的环境分割开来,从而断言,一旦它们中的某一方面得到改善,一切都会变好。人类与世界处于有机的联系中,他的内在生命塑造了环境,而自己也深受环境所影响。它们之间相互作用,人类生活中的每一种永久性的变化都是相互作用的结果。”
那么,我们应该对个人发展与社会结构有机变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深刻的认识,这是很根本的。我们不能单独发展美德或才能,只有通过为别人的利益的努力和行动才能实现其共同发展。过去一些哲学家倡导的无用崇拜和长期退隐世外,既不能促进个人的发展,也不能推动人类的进步。
强调以自身潜力发展为目的人,不久就会失去客观性和视角。没有外界的相互影响和社会目标,他怎么能够判断自己的进步?又怎么能够衡量他自身的发展?把道德只集中在自己身上,只会导致罪恶、自以为是和自满等错综复杂的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
相反,只受改变社会愿望驱使的目的感,没有试图去满足个人的发展和转变也很容易走错方向。抱怨社会的每一个错误,忽略个人责任重要性的人,就丧失了对别人的尊重和同情,并有实施残酷和压迫的倾向。
最近世界许多国家的发展向我们表明,社会的变化如果与改变人们自身性格的愿望相分离,它将是多么脆弱的努力。
现在让我们接受这样一种观点: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必须超越自由的个人主义和压抑的集体主义的限制;它必须引导个人的活力走向互相依赖和平衡之路,而这条路将把我们引向个人和集体变化的双重目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考虑:怎样引导道德目的,并保护它不受过渡期间普遍扭曲了的消极力量的影响?例如,我们都知道,用道德的面纱来掩盖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是多么的容易。经验也教会我们在目睹痛苦时,仅仅靠理想主义和愤怒是不足以引发道德行为的。只有通过道德教育的方法才能发展目的感,且必须通过影响道德教育和保护其不受扭曲和误导的力量和信心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