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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的挑战(2)

 

当下,巴哈伊社团所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是:确保广大信徒参与到圣道的工作之中。初看起来,这对于巴哈伊信徒来说似乎不成其为问题。巴哈伊社团是世俗性的组织(即没有职业教士),其显著特点之一是其成员,无论是身居要职者或普通信徒,都已经参与了信仰事务的管理。
 
但是,这一特性不仅仅是巴哈伊社团生活的使人满意的附属品,它更是其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巴哈伊信仰存在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能成为全球文明典范的崭新社会。只要它能在完成这一使命的道路上稳步前进,它就一定会成功,至少在其缔造者和信徒看来是如此。而这样的进步需要发动巨大而广泛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对于一个规模尚如此之小(与其他大宗教比较而言)的社团来说,惟有通过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积极参与社团的计划才有可能生发出这些资源。无疑,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世界正义院才将“全体参与”规定为开始实施的第一个全球传教计划的两大目标之一。该计划于正义院首届选举后的1964年4月开始实施。[1]世界正义院对此作有详细的阐述:
 
……所有信徒的参与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我们仍未知晓的力量与活力的源泉……如果每一个信徒都履行这神圣义务,那么我们就会惊喜地看到整体力量的增长,由此而进一步促进圣道的发展,并使我们所有的人沐浴在上帝更大的恩惠之中。
全体参与的真正秘诀乃是教长(即阿博都-巴哈)一再提到的心愿,即教友们应当互相友爱,互相鼓励,共同奋斗,像一个机体和一个灵魂那样精诚团结,从而真正成为一个为圣灵所激励和启发的生机勃勃的健康团体。[2]
 
这一号召显然适用于西方世界的巴哈伊社团生活。非洲、南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巴哈伊社团成立的时间较短,主要是由伊朗和北美的拓荒者及巴哈伊教师拓展建立的,因此,全体参与的要求在这些地区还有另一方面的含义,即原住民成员众多的巴哈伊社团应当完全承担起本国巴哈伊教务管理的责任,并为自身的发展采取符合特定文化环境的适当方法。
 
在这方面,巴哈伊社团从整体上讲已经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这些地区(事实上甚至包括几个欧洲小国)总协理会的早期照片显示,外国拓荒者的比率很高。而这一情形现在已经彻底改变了。在这些国家的巴哈伊社团里,圣道事务基本上都由本地的信徒管理。当然,巴哈伊社团行政事务管理本地化仅仅只是第一步。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这些大型巴哈伊社团的本地信徒必须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世界正义院制定的全球传教计划所要求的各项具体活动:创办学校和社团中心、组织经济发展项目,加快与本国各级政府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
 
所有任务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更多的信徒参与到传扬巴哈伊信息的工作之中。尽管目前的信徒增长速度在多数宗教团体看来是相当高的,但要实现巴哈欧拉对这个世界社团的构想,仍然需要发展出千百万的支持者。显然,这是由于只有少数巴哈伊信徒直接从事传教的缘故。另外,巴哈伊信仰禁止劝诱他人改变信仰,这也可能是其增长速度受限的部分原因。但是,既然许多巴哈伊在不违背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成功地发展了新信徒,因此,动员更多的信徒参与传教活动看来是可行和必要的。
 
总之,大部分巴哈伊的人力资源仍待开发,而目前的形势为鼓励成千上万的信徒更积极地参加传教工作提供了机会。但实际上能做到吗?有能力的巴哈伊信徒是否会象发生在其他宗教信徒的情形那样,因受到政治与经济的诱惑或压力而不大关心传教计划?较大国家巴哈伊社团的原住民成员能否适应由外国拓荒者引入的巴哈伊生活模式,从而在忠于巴哈欧拉教义的同时又能满足本地社团的需求?他们是否拥有巴哈伊国际社团迫切需要用来实施其宏伟计划的人力和资源?
 
以上所讲的这些挑战乃是一个健康有机体兴旺发达所需要的积极刺激因素。其他的挑战就没那么吸引了。有些人想竭力阻挠巴哈伊信仰的扩展,还有的人妄想毁灭它。守基·阿芬第说:
 
一场破坏有组织社会的社会、宗教、政治及经济平衡的世界性动乱之开端……怎么能不对一个如此年轻、其教义对上述人类生活及行为诸方面具有直接和重大关系的宗教组织产生任何影响呢?
因此,若巴哈伊信徒……发现在这争辩激情的湍流之中,他们的自由遭限制,他们的原则被蔑视,他们的组织受攻击,他们的动机受污蔑,他们的权威遭危害,他们的主张被拒绝,便不会感到奇怪了。[3]
 
从某些方面讲,年轻的巴哈伊信仰在其一百三十多年的历程中始终伴随着这类的攻击。最近,这些攻击变本加厉起来,这就需要巴哈伊国际社团给予一致而有力的回击。在好几个穆斯林国家,对巴哈伊信仰的反对已经采取了公开镇压运动的形式。在巴哈伊信仰的诞生地伊朗,其信徒更是遭到了大规模的残酷迫害。
 
在伊朗的什叶派教士看来,巴哈伊信仰的主要罪过便是它的存在。穆斯林原教旨主义神学认为,穆罕默德是上帝派来的最后一位使者,伊斯兰教是全人类的最后一个宗教。因此,在这种观点看来,不可能再有任何新的宗教产生。可是,巴哈伊信仰不仅生存于世,而且还迅速扩展,这一事实使狂热的穆斯林、特别是伊朗什叶派无法忍受,于是他们企图将它污蔑为一种“异端邪说”, 一场“政治运动”或者是一场“反伊斯兰的阴谋”,并把消灭这一宗教作为对上帝的侍奉。
 
在伊朗国王沙阿的统治期间,穆斯林教士的反对有了结果:政府当局拒绝给予巴哈伊信仰合法地位,可是,在这个国家里同样居于少数的其他三个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琐罗亚斯德教却获得了官方承认。在伊朗,公民权利取决于该公民的宗教信仰是否得到官方承认,这就意味着三十多万巴哈伊信徒(超过其他三个少数宗教信徒人数的总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结果,巴哈伊信徒随时受到穆斯林多数派中居心不良者的任意侵害。巴哈伊墓地常常遭到有组织的暴徒们的亵渎;巴哈伊儿童常常在班上被辱骂为“卑鄙的巴哈伊”;巴哈伊信徒不能在很多公共服务部门谋职;什叶派教士时不时制造狂热的暴动,许多巴哈伊信徒被毒打、强奸乃至惨遭杀害。有时,伊朗国王当局为了分散人们对政治或经济问题的注意力,也会发起迫害巴哈伊信徒的运动,把他们当作替罪者。1955 年,一场这样的有组织迫害受到联合国的干预。[4]
 
1979年初,伊斯兰革命爆发,巴哈伊所处的情势更为恶化。[5]在掌握新政权的什叶派教士的指使下,巴哈伊的财产被没收;巴哈伊的圣地被武装的暴徒占领,遭到大规模的毁坏;巴哈伊的墓地被推土机碾平;巴哈伊社团的成员被解雇,其退休金被取消,其积蓄被没收;巴哈伊儿童从全国各地的学校被开除。1979年秋,伊朗新宪法颁布实施,与旧的帝国宪法相比,它更明目张胆地直接剥夺了巴哈伊的公民权利。
 
1980年夏,伊朗伊斯兰革命委员会开始逮捕巴哈伊地方和总协理会的成员及知名信徒,判处他们死刑。尽管伊朗政府在国外的代言人竭力声称这些人被处死是因为他们犯有“间谍罪”,但起诉书却清清楚楚地将巴哈伊的信仰和成员身份当作他们被判处死刑的“罪”,还说他们要么放弃自己的信仰,皈依伊斯兰教,要么牺牲自己的生命。处死和其它迫害巴哈伊的行径被政府控制的报刊公开报道成镇压“巴哈伊异端”。[6]终于,伊斯兰政权在1983年8月正式取缔了巴哈伊在伊朗的所有教务、教育和慈善组织。为着遵守巴哈伊信仰有关服从本国政府的原则,伊朗的巴哈伊总协理会解散了所有的地方协理会,之后又宣布自身解散。但即便如此,当局还是开始监禁已被解散的协理会的所有原成员,这实际上使法令有了追溯效力。美国国会为此召开了听证会,听取曾被监禁的巴哈伊讲述伊朗当局蓄意拷打折磨囚犯,以迫使他们承认和放弃参与“间谍活动”的第一手情况。
 
巴哈伊以两种方式对这些攻击作出回应。在一再向伊朗历届革命政府发出呼吁却被置之不理时,他们共同采取行动求得国际干预。加拿大议会首先于1980年夏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案,随后好几个国家的政府开始对伊朗施加压力,以使它停止恐怖行径。欧洲议会也于1980年秋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一些联合国机构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通过了一系列的年度决议,其中一项是确定联合国秘书长于1984年3月下达对此进行调查的命令。美国国会两次以特别严厉的措辞谴责了这种迫害行径。这些压力,加上国际新闻媒介对伊朗巴哈伊困苦处境的报道所引起的广泛关注,可能起到了某种抑制作用,使伊朗什叶派教士中的极端份子曾一度威胁要进行的大屠杀迄今幸未发生。[7]
 
然而,从长远看,最有意义的回应很可能来自伊朗巴哈伊社团本身。尽管受到毛拉们的攻击,伊朗巴哈伊仍然对伊斯兰教持以尊重的态度。在他们看来,有关他们的信仰与伊斯兰教作对的说法是极其荒谬的。他们指出,众多出自基督教、犹太教、佛教或印度教背景的人在成为巴哈伊的同时也承认了伊斯兰教的圣人和先知。
 
伊朗巴哈伊社团还令人信服地证明,它始终恪守巴哈伊有关尊重本国政府、避免卷入党派政治的原则。虽然巴哈伊信徒是当今伊朗受到最残酷迫害的少数派,但他们从不参与任何伊斯兰政权的政敌所策动的颠覆活动。事实上,在这场迫害开始的第一年,他们并未呼吁国际干预,而是希望给政府以纠正这些行径的机会。即便在更早的巴列维王朝统治时期,他们也一直采取这一策略,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保护他们信仰的长远之计。
 
单从客观角度来看,目前伊朗巴哈伊所面临的艰难困苦,无论其代价多么惨痛,对巴哈伊信仰可说是十分重要而有利的。世界各地对巴哈伊遭受苦难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必然致使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学者、新闻媒介及一般民众了解到巴哈伊信仰的性质、目标和教义。这些事件的真相反而使巴哈伊社团所具有的和平与进步的特性得以彰显于世。对于伊朗以外的巴哈伊信徒来说,同心协力保护他们的教友免受无端和野蛮迫害这一行动本身无疑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量,使其成员极其多元化的社团更加团结。最重要的是,伊朗巴哈伊所表现的大无畏英雄气概,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巴哈伊信仰的精神原动力丝毫没有衰减。“烈士之鲜血乃信仰之种子”这一古老格言再一次(这一次是在电视摄像机前)得到了验证。


[1] 世界正义院的《圣护之源》第25页。
[2] 同上,第38页。
[3] 守基·阿芬第的《神圣正义的来临》第2页。
[4] 欲知伊朗巴列维朝代的镇压详情,参见道格拉斯·马丁的“巴列维王朝统治下的伊朗巴哈伊”(1921-1979),载《中东焦点》第四卷第二部(1982年)第7-17页。
[5] 1978年12月,阿亚图拉·霍梅尼接受了拉杰尔斯大学教授詹姆斯·科克罗夫特的采访,阐明了新政权的政策和观点。载1979年2月23日出版的美国《公众事务》杂志,题为“七日”。该访谈录得到了霍梅尼及其助手易卜拉欣·亚兹迪的认可:
问:“在伊斯兰政权统治下,巴哈伊有宗教或政治自由吗?”
答:“他们是政治派系;他们危害社会;他们不被承认。”
问:“他们有宗教自由——从事信仰活动的自由吗?”
答:“没有。”
[6] 1983年2月22日,一位在设拉子市将十名巴哈伊妇女和女童判处绞刑的伊斯兰宗教法官,在接受由政府控制的当地报纸Khabar-i-Junúb的采访时说:“巴哈伊要趁早放弃自己的信仰,不然伊斯兰国将很快……实施《古兰经》里所提到的祈祷:‘真主啊,要将世上异端邪说者消灭干净。’”这方面的详尽报告见《伊朗的巴哈伊:对少数宗教迫害的报告》。
[7] 有关伊斯兰政权的迫害和巴哈伊的应对情况详见道格拉斯·马丁的“伊斯兰共和国的伊朗巴哈伊”,载《中东焦点》第六卷第四部第17-27和30-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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