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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哈伊行政和律法(2)

 

社团生活和“十九日圣餐会”
在地方层面,巴哈伊社团最重要的活动是所有社团成员都参加的一种定期聚会,叫做“圣餐会”。全世界的巴哈伊都在同一日期举行圣餐会,所用的是巴布创立的巴哈伊阳历。该历有19个月,每个月有19天,一共361天。[1]余下的4天被规定为“闰日”(闰年则为5天),它们是送礼、待客和款宴的日子。圣餐宴会在每个巴哈伊月的第一天举行,因此巴哈伊历的一年当中总共有19个圣餐日。
 
圣餐会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祈祷,包括诵读祷文和默思。所诵之祷文既可以是巴哈伊圣典,也可以是其他启示宗教的经文。第二部分是有关行政管理的:全体与会者包括青少年在内对社团事务进行磋商。地方协理会报告社团重大事务的决定与执行情况;财务人员作财务报告。圣餐会提倡社团成员提出建议或问题,与地方协理会的代表商讨自己关心的事情。协理会可以不接受在圣餐会上提出的建议,但必须对这些建议认真加以考虑和斟酌,然后向社团成员交代对各项建议的处理决定。圣餐会的第三部分是社交活动,包括享用茶水饮料、点心食物,教友间的自由交谈,也许还有音乐或其他艺术表演、游戏和娱乐活动等。所有这三部分内容都是圣餐会所不可或缺的。巴哈伊信仰提倡信徒不仅要在祈祷时、也要在磋商和社交时尽可能发展自己的灵性品质。
 
在大多数巴哈伊社区,圣餐会一般在私人住宅或小型社区中心里举行。这是因为这些社区的规模不大,人数不多,尚无必要花费很多金钱构建大型设施。巴哈欧拉构想的社团发展模式能够适合更大规模的社团。他希望,将来若条件成熟,每个村庄或地方都有自己的灵曦堂(即礼拜堂,又称“赞美上帝的晨曦之殿”)。灵曦堂将成为巴哈伊社团生活的中心,围绕着它还将建起一系列的附属服务机构。[2]
 
巴哈伊法律:通过纪律达到灵性自由
前面谈到的所有巴哈伊机构都是依照启示律法所规定的方式运作的。巴哈欧拉强调,法律是一切人类社会的基础。[3]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没有秩序就无法形成社会结构,也就无法进行发展人际交往互动所必须的精神、文化、技术和智力活动。即便个人的自由也要依靠法律。为普遍承认的法律制度而放弃某种程度的个人自由,会有利于创造一种社会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个人获得的收益回报会大大超过他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健全的法律制度所要约束的主要是人性中的兽性。前面已对这方面作过一定程度的讨论,这里只是再重复一下巴哈伊的观点,即人的灵性、智慧和道德品质只有在人的动物本性通过约束和引导成为可靠的工具后,才能被释放出来。无论何时,只要人受到肉体需要的支配,真正的人性便会被其物欲和动物本性所束缚和压制。
 
归根到底,所有对灵性发展有益的法律都来自上帝显示者的不断启示,[4]摩西、耶稣或默罕穆德所启示的法律不仅仅是规则或道德规劝。诸显示者对我们的关爱触动着我们的心弦,因而他们给我们带来的法律能够改造人类的良知。各种对与错的标准随着各续接启示的要求而改变方向,而社会也依据这一基础构建新的律法系统。巴哈欧拉说:
 
“勿以为我只是给你们启示了一套法律。你们更要知道,我用威权之手开启了这精选之天酿!”[5]
 
《亚格达斯经》——律法之书
巴哈欧拉的这段话阐明了神圣法律的重要性,若理解了它,就不会惊讶何以守基·阿芬第把巴哈欧拉的律法圣典《亚格达斯经》(意即“至圣经书”)誉为巴哈欧拉一生中“最非凡的举动”、“巴哈欧拉的思想中最光辉者”和“他的新世界秩序的宪章”。[6]《亚格达斯经》为个人及巴哈伊社团成员的生活奠定了基本律法。不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它都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文献。限于本书篇幅,这里只简略介绍其三个最具特色的方面:包罗万象的内容;循序渐进的逐步实施;以及它的出版方式。
 
巴哈欧拉的法律涉及到个人和团体生活与事务的各个方面,包括祈祷、斋戒、结婚、离婚、遗产、教育、丧事、遗嘱、狩猎、什一税[7]、性关系、个人卫生、工作和饮食习惯等。
 
巴哈欧拉和阿博都-巴哈两人都强调,《亚格达斯经》所规定的法律要随着人民对所承担义务之履行能力的提高而相应地逐步颁布施行。预先学习领会其中的某些法律会加速灵性的成熟,从而为其他条款的实施创造条件。巴哈欧拉对这一渐进原则解释道:
须知,在每一天启中,圣启之光都是直接依照人类的灵性能力而赐予的。这就好如太阳,它从地平线上初升之时其光线何等微弱。但随着它逐渐升到天顶,其光与热也随之增加,这使所有的创造物都能适应它那逐渐增强的光与热……倘若它一下子就释放出其蕴含的所有能量,必定会伤害所有的创造物……同样,如果真理之阳在初显之时便突然表露其全能上帝所赋于的全部潜能,世人的理解力便会浪费和消耗殆尽,因为人的心田既不能承受这高强度的启示,也无力反射它的光辉[8]
 
在这一原则的指引下,圣护和世界正义院视巴哈伊社团进步和成熟的情况而逐步地颁布《亚格达斯经》的条款和内容。显然,这一过程将是漫长的。守基·阿芬第指出,有些法律“已经制定,以迎接那注定会从目前普遍混乱状况之中崛起的新社会。”[9]
 
单从名称上看《亚格达斯经》是一部“书”,然而更确切地说,它实质上是阐述和解释巴哈伊信仰法律的包罗万象文字的核心。它最初只是用阿拉伯语写的小册子。之后,巴哈欧拉对其进行了大量的补充和详尽的阐释,并对十九世纪波斯的巴哈伊学者们在读过该书后提出的若干问题作了解答。接下来,阿博都-巴哈对这些次要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对《亚格达斯经》的条文给予了进一步广泛的解释和评论,巴哈欧拉也曾指出这样做是必要的。最后,守基·阿芬第以巴哈伊社团圣护的身份添加了大量的详细解释,使它更加完备。
 
因此,《亚格达斯经》的具体条文的形成和确定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牵涉到该书编纂的整个过程。守基·阿芬第指出,《亚格达斯经》最终会被编纂成一部法典并出版。他本人就为此书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翻译原著的部分内容,并拟出一份《大纲与要目》的提纲和注释。1973年,为纪念巴哈欧拉的《亚格达斯经》完稿一百周年,世界正义院将守基·阿芬第翻译的选段和《亚格达斯经》的完整目录合编成《亚格达斯经律法纲要》出版。[10]
 
《亚格达斯经》律法细则
从巴哈伊社团对《亚格达斯经》中某些有关行为操守的具体规定的实施情况可以了解到巴哈欧拉训诫的大致方面以及所具有的如下三个特色。
祈祷和默思
巴哈欧拉为个人纪律所命定的最重要规定之一是每日祈祷和默思。巴哈欧拉和阿博都-巴哈的各种祷文汇编经已用上百种语言出版了。有一种300页厚的英文版本汇集了所有巴哈欧拉有关默思的语录。这些书籍乃是巴哈伊进行精神修炼的泉源。
除了涉及祈祷和默思的一般性要求外,巴哈欧拉还规定了任何成年信徒[11]每天必须诵读的一篇祷文。这篇必读祷文有三种不同的形式,信徒可以任选其中的一种。下面是中午至日落前诵读的简短型“必读祷文”:
我的上帝啊!我作证,你创生我是为了让我认识你和崇拜你。此时此刻我向你承认,我是无能的,你是全能的;我是贫穷的,你是富有的。除你之外别无上帝。你是危难中的救助者,你是自生自在的。[12]
 
禁食含酒精饮料和毒品
巴哈欧拉教导说,饮用酒精、麻醉剂或致幻剂之类对肉体和智力的高级能力有损害,从而会妨碍灵性的发展。巴哈伊信徒不得以任何形式服用它们。唯一例外的是在尚无其他更好的医疗方法的情况下医生将它们当治疗药物。至于饮食的其他方面则没有限制。吸烟虽不被禁止,但却被强烈反对,因为它既有害吸烟者的身体,又会在社交中招人厌恶。[13]
 
斋戒
巴哈伊信仰极其重视守斋,视其为精神修炼的重要纪律,这与其他启示宗教的情况相同。巴哈欧拉规定,成年巴哈伊信徒每年要进行一段为期十九天的斋戒。在守斋期间,每天日出后至日落前不得饮食。这期间是巴哈伊历的“崇月”,即公历三月二日至三月二十一日,紧接着便是巴哈伊历的新年“诺露兹”(即春分之日)。因此,这段斋戒被看作是为新年活动的精神准备和更新时期。但是,《亚格达斯经》规定, 哺乳或怀孕的妇女、老人、病患者、旅行者、重体力劳动者及十五岁以下的儿童可免于守斋。[14]
 
禁止背后诽谤和议论他人
除了有关信徒个人行为操守的教规外,巴哈欧拉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法律和原则。例如,他谴责在背后谈论别人的是非和批评他人的做法,因为这对灵性健康格外有害。“诽谤会扑灭心灵之光,扼杀灵魂的生命”。[15]在背后搬弄是非,不管是否出于恶意,都等于是在第三者面前批评他人。巴哈伊社团的成员若关心对别人的行为,可以私下向地方协理会表达,一俟协理会着手处理,便不得再议论此事。
 
婚姻
巴哈伊法律视婚姻为一种既是灵性的也是社会的制度。婚姻不仅关乎夫妇及其子女,而且影响到他们的父母、祖父母、孙辈及其他亲属。事实上,它还影响(在健康的社会中亦会影响)周围所有其他的社区关系。因此,巴哈伊信仰极其强调要教育婚姻双方,使他们清楚认识到彼此的能力和局限,从而可以避免草率行事,增加其婚姻的稳定和保障系数。巴哈伊信徒若想结婚,必须征得自己和对方(无论是否巴哈伊)的生身父母的同意。在巴哈伊的婚姻制度中,父母无权为自己的儿女选定配偶,这与东方常见的古老习俗不同。但男女双方也无权在未经各自父母(他们可能会受婚姻决定的直接影响)的同意下擅自作出可能关系到很多其他人的结婚决定,这也有异于西方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形。
巴哈伊信仰规定,婚前必须节守贞操,因为性本能的作用在于生育子女和加强婚姻关系,为此,夫妇之间的绝对忠诚是巴哈伊圣文极其强调的另一教规。巴哈伊信仰并未要求其信徒必须结婚,但将婚姻视为“幸福堡垒”而加以大力提倡。在巴哈伊教义看来,独身非但不是一种特别的美德,更是一种令人难以接受的缺陷。[16]
巴哈伊的婚姻仪式没有固定的程式,或许还非常的简单。唯一必不可少的是双方互相发誓:“我们俩真诚地服从上帝的意志”。结婚及仪式必须经由协理会认可,事先协理会必须证实双方家长是否确实同意,然后指定证婚人。婚礼所诵读的祷文和音乐通常由新郎新娘选定。
 
离婚条款
巴哈伊信仰允许但绝不鼓励离婚。它把婚姻与家庭视为社会的基石和细胞,而婚姻生活中通常所遇到问题和困难可能反而有利于婚姻双方“纯洁其品质”并增进其和睦。当然,巴哈伊教义承认婚姻关系中会产生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从而导致夫妇双方完全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因此,巴哈伊法律中有一个称为“一年调解期”的规定,即如果一对巴哈伊夫妇之间的隔阂发展到了他们确实认真考虑离婚的地步,那么双方必须分开居住一年。这使他们有机会听取别人的劝告,设法弥补婚姻关系中的裂痕。夫妇任何一方都可将问题和矛盾提呈所在地方的协理会,然后协理会将分别与他们面谈,了解是否有重归于好的意愿和可能。如果没有明显的可能性,协理会将确定“一年调解期”的开始之日,自该日起该夫妇分开居住。
在“一年调解期”内,协理会将尽力帮助夫妻双方解决矛盾,通常会有专家予以协助,只有在这“一年调解期”结束之后,巴哈伊的离婚方可生效。
从某种意义上,这种离婚制度可说是一种“婚姻医院”,它帮助处理面临破裂的婚姻关系,有助于暂时缓解直接压力,并设法帮助进行调解和修复,直到这对夫妇能冷静和理智地自行作出决定。
 
不参与政治
巴哈欧拉还强调了另一条重要的法律,那就是严格禁止信徒参与任何政治性的活动。初看起来好象巴哈伊社团的成员会在推行其普世大同理想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各种政治事务,其实却不然。巴哈伊信徒个人可以按自己的见解和心愿投票选举他认为能对所在社会作出最有价值贡献的候选人。巴哈伊信徒也可以接受非政治性的政府任命。但是,他们不可以参与或支持任一政党或政治派别。[17]
这一规定源自巴哈伊的一个基本信念,即当今所有人民和国家所面临的根本挑战求得全人类的团结和统一。巴哈欧拉教导说,只有人类文明的发展到达了这一新阶段,真正的社会进步才能实现:“除非并直到人类建立了牢固的团结,人类才能获得幸福、和平及安全”。[18]巴哈欧拉认为,政治活动在本质上必然是党派和分立性的,因而它们不可能根本解决那些真正普世性的问题。他指出,一切政治手段,无论是国家的、种族的、文化的或意识形态的,都是有限的和特定的。
巴哈伊的不参与政治原则并不禁止信徒担任纯属社会或道德性事务的公职,只要这些事务不涉及到任何政治党派的纷争。事实上,长期以来巴哈伊一直活跃在诸多社会事务领域的前沿,如种族平等和消除歧视等。
在理念和实践上,不参与政治的原则都是与巴哈伊的忠于政府的教义紧紧关连的。巴哈欧拉号召其信徒服从当权政府,严禁任何企图削弱或颠覆政府的行为。基于这一原则,在毫不违背不参与政治原则的前提下,倘若某个国家的政府变更,巴哈伊社团同样必须效忠新的行政当局。[19]


[1] 《巴哈伊世界》第十三卷第751页。
[2] 亦见本书第九章。
[3] 《巴哈欧拉文选》第330-333和335-336页。
[4] 《神圣文明的隐密》第94-99页。
[5] 《巴哈欧拉文选》第332页。
[6] 《神临记》第213页。
[7] Tithing,原指欧洲基督教会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泛指按百分之十课税。——译注
[8] 巴哈欧拉的《亚格达斯经律法纲要》(Synopsis and Codification of the Laws and Ordinances of the Kitáb-i-Aqdas)第5页。
[9] 转引自《亚格达斯经律法纲要》第7页。
[10]反对巴哈伊信仰的人,尤其是穆斯林和基督教神职人员中的敌视者,散布谣言说,单《亚格达斯经》未能翻译和出版一事, 巴哈伊社团的领导就无法使其成员遵照巴哈欧拉的“转向《至圣经书》”的命令。但是,正如前面已指出的,巴哈欧拉本人已明确强调,信徒转向并服从他教义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其钦定继承人阿博都-巴哈的诠释。而阿博都-巴哈也同样明确地将他之后唯一诠释教义的权威授予了守基·阿芬第。阿博都-巴哈和守基·阿芬第的任职时间加起来共计65年,其间,为了指导巴哈伊社团,他们对巴哈欧拉的教义做了全面详尽的阐释。的确,如果没有这些阐释,便无法想象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亚格达斯经》规定的原则和律法会如此普及和深入人心。
[11] 《亚格达斯经》规定十七岁为成年,一个成年的巴哈伊必须为本人的精神生活和发展承担完全责任。
[12] 《巴哈欧拉、巴孛和阿博都-巴哈祷文选》(Bahá’í Prayers, A Selection of Prayers Revealed by Bahá’u’lláh, the Báb and ‘Abdu’l-Bahá)第4页。
[13] 亦见《巴哈伊世界信仰》第333-336页阿博都-巴哈有关这一问题的讲话。
[14] 在守斋期间,每天巴哈伊在黎明前起身和进餐,之后便不饮不食直到日落。在巴哈伊家庭,通常是以全家祈祷开始一天守斋的,而平时用来做饭和进餐的白天时间则多用于祈祷和默思。
[15] 《巴哈欧拉文选》第265页。
[16] 巴哈欧拉对基督教的神职人员作过这样的呼吁:“说:众教士们啊!不要蜗居在教堂或修道院里。你们出来吧,做些对己对人有益的事!我允许你们这样……你们结婚吧!这样你们过身后的职位便会有人接替。我禁止你们行不忠之举,而不是婚姻,相反,结婚是诚笃的表现。你们难道还要死抱自己所谓的原则不放,而将上帝的准则抛诸脑后吗?敬畏上帝吧,别再愚蠢了!若不然,我又如何能在我的大地上被人颂扬?我的真性和名字又如何被人昭示呢?”转引自《承诺之日来临》第106页。
[17][17] 巴哈伊圣文中有很多都阐述了服从政府和不参与政治的原则。参阅世界正义院的《圣护之源》第131-136页的“巴哈伊与政治的关系”和《世界正义院1968-1973年公函》。
[18] 转引自《巴哈欧拉的世界秩序》第203页。
[19] 巴哈欧拉说:“在任何国家,巴哈伊都必须服从、效忠和信任所在国的政府。”见《亚格达斯经后巴哈欧拉书信选》第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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