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推广国际社会正在规划的人权标准﹐并使其成为普遍接受的国际准则﹐就要对人际关系重新下定义。在人与人﹑人与大自然﹑个人与社会以及社会成员与社会机构的关系上﹐今日普遍认为是自然和适当的关系﹐仅反映出人类成长过程中早期较不成熟的理解。如果人类确实已经步入成年期﹐如果全球的居民是同一个民族的成员﹐如果正义成为社会组织工作的至高原则﹐那么﹐因未认识这些日益显见的事实而产生的观念﹐都必须彻底地改正。
这发展的趋向﹐现时只是处于萌芽阶段。当它逐渐展开时﹐将带来对家庭本质和家庭成员权力及责任的新了解。妇女在社会各阶层的角色将被完全革新。人与工作的关系和人对经济生活的作用的理解﹐会全面获得重整。人类事务管理方法和有关的管理机构﹐也将经历深远的改变。现时社会上快速涌现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亦会受到影响而日臻完善。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所有民族的发展需要的有约束力的法律﹐也肯定会被制定。这发展趋势已经为联合国系统带来了改组及革新﹐而无可置疑﹐它更会进而推动一个拥有立法﹑裁判和行政机构的世界联邦的形成。
巴哈欧拉倡导的“磋商”程序﹐是重新构思所有人际关系的中心。巴哈欧拉的忠告是:“凡事必要磋商。……天赋之领悟力通过磋商才变得成熟。”
在追求真理方面﹐“磋商”所要求的标准﹐远远超越现在商议时经常采用的谈判及妥协方法。现时在社会上盛行的“抗议文化”﹐不但不能成功地追求到真理﹐反而是这过程的严重障碍。磋商的目的是使大家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对个中的真理达到一致的认识﹐并在任何时刻能够选择最明智的行动。辩论﹑宣传﹑抗衡方法及派别组织等长久以来常常被使用的集体行动方法﹐都是有损这目标的。
巴哈欧拉提倡的磋商过程要求参与者把自己视为整体的一员﹐将全体的利益和目标放在个人的观点之上。大家在坦率及礼貌的气氛下进行讨论。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并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归于集体所有﹐由集体来决议取舍或改善﹐谋求能最完善地达到目的。磋商成功的大小﹐是看在什么过程上﹐参与者不论本身在磋商时最初有怎样的意见﹐而都支持全体的最后决定。在这种条件下﹐一旦发现一项决议在实践中有缺点﹐就容易被重新考虑。
如此来看﹐磋商是人类社会事务中履行正义的具体表现。磋商是集体努力成功的关键﹐因此是所有可行的社经策略不能缺少的基本部分。诚然﹐只有在每个社经计划上以磋商作为策划原则﹐人民的参与才能有成效﹔而社经策略的成功则是有赖于参与者的投入与努力程度而定。巴哈欧拉的明训是:“只有履行正义﹐人才能提升至其真正地位。只有通过团结﹐才能拥有力量。只有经由磋商﹐才能获得福利与幸福。”